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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保

时间:2025-08-09 20:08:45 浏览量:76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今年1月,沪消保因孩子不再学琴,沪消保消费者李女士多次联系该钢琴的沪消保销售公司咨询回购事宜,均未获得答复。沪消保于是沪消保,李女士向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该事,沪消保期间闵行区消保委多次调解,沪消保但双方对于回购条款的沪消保解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3月10日,沪消保闵行区消保委借助巡回审判机制,沪消保助力消费者维权,沪消保成功化解一起钢琴回购纠纷案。沪消保

巡回审判点开庭现场。沪消保刘浩/摄

“2021年12月21日,沪消保我通过某钢琴销售公司订购钢琴一台,沪消保支付定金和尾款共计23894.18元。根据合同约定,经营者承诺在消费者6年内提出回购请求时,按照实缴价格的6折回购钢琴。”2025年2月6日,闵行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

2025年1月,因孩子不再学琴,消费者多次联系经营者咨询回购事宜,均未获得答复。闵行区消保委多次调解,但双方对于回购条款的解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企业认为回购的前提是置换,而消保委与消费者一致认为置换和回购应属独立的条款,不存在置换这一前提要求。

在受理投诉后,闵行区消保委便与闵行区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借助巡回审判点这一机制优势,全力跑出支持起诉“加速度”,帮助消费者实现了快速立案。

同时,闵行区消保委一方面借力公益律师志愿者等专家资源,结合案件特点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制定诉讼方案,另一方面联系企业对钢琴进行预先上门验货并指导消费者固定证据,从而打消消费者对钢琴如何验收、企业履行能力等方面的顾虑。

3月10日,在闵行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此案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双方在闵行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支付回购款14000元,消费者让步336.51元作为运输费用。该调解既维护消费者权益,亦兼顾企业经营成本,为行业规范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范例。

责任编辑:吕成海上一条:哈尔滨市消协2024年投诉分析显示:食品类投诉占比居首位下一条:山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解锁满意消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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